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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关于调整2022年度池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1 浏览次数:1018 发布者: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4 号)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基数核定范围

我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下限为3832元/月。

二、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2022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3832元作为缴费基数,月差额补缴医疗保险费34.25元。

四、注意事项

(一)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补缴缴费基数差额的,将在2022年11月缴费所属期进行。

(二)本次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无需各参保单位申请,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完成后,请各参保单位认真核对调整人员明细及金额,以保证参保职工的权益。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通过银行等机构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请确保代扣代缴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充足,避免因余额不足影响缴费。

池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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