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
你好!你的留言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医院院感办现仅有1名工作人员,该同志是参加2015年4月由市人社局组织的统一公开招聘,经严格考试考核后录用的正式在编人员。该同志进入医院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跟其他是否熟识毫无关联。
二、2016年9月,医院根据发展需要和上级要求,决定成立院感办,并在借鉴其他医院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从临床抽调1名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护理人员负责院感办工作。根据临床护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医院确定了包括该同志在内的3名人选,并由人事科分别谈话征求个人意见。因另2名同志个人无到院感办工作的意愿,医院最终确定调该同志到院感办工作。综上所述,该同志到院感办工作完全出于工作需要,同时也是在对其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决定,其中并不存在照顾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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