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医患双方可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调解解决。
二、患方还可就医疗纠纷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医疗责任鉴定应经医患双方共同提起,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委托进行。
四、患者死亡存在医疗纠纷时,尸体必须及时送往殡仪馆进行保存,不得停尸病房。
五、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按以上程序进行处理,患方不得借医疗纠纷扰乱正常医疗秩序。
医疗纠纷处理接待部门
医患关系办公室投诉电话:0566-3386016;地址:门诊综合楼四楼413;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7:00。
行政总值班投诉电话:0566-3386000;地址:门诊综合楼四楼407;接待时间:周末、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时间。
池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88号红森国际大厦B座1楼
邮编:247000
联系电话:0566-3385034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服务诉求专门渠道链接:
http://hssm.ahwsjd.cn:81/hssm/web/appea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