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2419 发布者:
索引号: |
113418003552123011/202203-00100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健康 / 其他 / 通知 |
名称: |
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
文号: |
卫健办秘〔2022〕3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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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九华山风景区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保健中心、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市直管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得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信息,现将《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皖卫办秘〔2022〕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地卫生健康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属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同时,继续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疫情防控、健康中国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工作。
二、请市直卫生健康有关单位和市直管民营医院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或本机构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并做好内容更新维护工作。
三、请各地明确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人,于4月2日前将名单(附件2)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将把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疫情防控、健康中国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科普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年度卫生健康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并将省卫生健康委对我市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测评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内容。
联系人:李淮超,邮箱:443552105@qq.com,联系电话:0566-3393736。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皖卫办秘〔2022〕56号).zip;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本文转自:http://wjw.chi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243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