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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市第三人民医院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19 浏览次数:4608 发布者:

市第三人民医院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卫计医秘﹝2018803号)精神,全面加强市三院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医院各项工作持续向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增进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为引领,以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健全人文关怀制度、加强行业作风监管、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为重点,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确保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廉洁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把上级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创造性的予以落实,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强化工作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患者满意度。

—2018年,健全行风建设组织机构,行风教育活动趋于常态化,新入职职工行风教育培训率达100%

2020年,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建成。创建“患者满意、医务人员满意、社会满意”的人文关怀示范医院。

三、主要任务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主任责任

1.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与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

2.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行风建设工作融入到医院各项工作之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行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工作负责。

3.明确成员部门责任。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落实情况督查及年度考核等具体事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科室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在工作推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行风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促政风转行风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定期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专题研究本病区、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专(兼)职人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增加追责问责强度,做到“常咬耳、多扯袖”,把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党务工作者队伍,扎实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和开设“网上党课”、“党建工作公众号”等方式,不断创新和拓展党员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抓党风、带政风、改行风”提供坚强的组织堡垒。

(三)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6.强化职业精神和法治教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执业医师法》、《精神卫生法》、《刑法修正案(六)》、《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岗位特点,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卫生计生法纪等经常性教育,建立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岗位承诺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2次职务职称新晋人员、新录用人员、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集中学习活动,其中新录用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7.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组织开展“医德医风大家谈”活动,广泛宣传卫生计生系统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每季度至少在政府网站或报纸发表1篇宣传报道。积极参与“寻找道德模范”、“我身边的白求恩”、“最美医生”、“最美护士”等评选活动,明确专人负责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大力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行业精神,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尊重和支持。加强反面典型教育力度,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强化警示效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以案明纪、警钟长鸣,不断增强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8.推动人文关怀示范医院创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救死扶伤、大医精诚”的医院文化价值,以“关爱患者身心、保障患者权益、改善患者就医和医务人员行医感受”为核心,将人文关怀贯穿于医疗服务全过程,打造医患共同体。推广信息化自助服务,优化服务设施和流程,规范服务用语和行为,着力营造友好环境;落实网上咨询服务,推行诊间预约、床边结算等便捷服务,实现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对终末期疾病病人进行舒缓治疗,不断加强慰籍帮助;加强手术安全核查,落实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开展患者安全评估和医学伦理学评价,深化“平安医院”创建, 有效保障患者安全;主动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推行个性化治疗,设置隐私保护设施,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切实保护患者权利;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推进临床路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等管理工作,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落实出院患者随访制度,改进医院整体服务,不断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利,确保治疗权和特别干预权不受损害,建立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临床一线医务人员收入水平,落实门诊限时限号、门诊预约服务等规定,优化工作流程、环境,缓解医务人员心理负担和工作压力,加强医务人员人文关怀。

(四)加强行业作风监管、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9.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改进和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实行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实施药品带量采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实行供应商诚信管理。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网上集中交易目录内采购金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总采购金额的95%。坚决查处收受药品耗材回扣及开单提成等行为,严禁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商业目的的统方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涉及的卫生计生单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等级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对涉及的从业人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行风案件。严禁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禁医疗机构乱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严禁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红包”。认真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严禁推诿病人。严禁医疗机构之间有偿转诊病人行为。严肃查处抗生素、激素、辅助药品等过度使用、过度检查行为。严肃查处对待病人“生、冷、硬”的举报投诉案件,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等现象。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涉及的病区、科室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涉及的医务人员,将其违规行为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挂钩,情节严重可暂停执业活动;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畅通行风投诉举报渠道。设立相应投诉举报专用电话、电子信箱,在显要位置、网站公布行风投诉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同时认真做好行风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注重抓早抓小,每年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现象。

(五)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增强制度执行力

12.建立并完善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把行风建设深入到设备采购、药品耗材采购、工程建设、医院创收、接受捐赠、投融资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监管措施,不断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实行人事、财务、基建、设备、药剂和采购等重点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以医疗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信用记录数据库,逐步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

13.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制度。以医改为动力,落实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政策,严格控制药品占比和耗材占比,切断医院与药品耗材使用之间的利益关联。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实行分类采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构建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逐级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等问题。

14.落实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制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综合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使核心制度成为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建立完善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处方点评工作。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促进合理用药。加大临床路径应用工作力度,扩大临床路径应用覆盖面。

15.完善行风建设评议制度。持续深化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制度,扩大民主评议范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阶段性、集中性评议向常态化过渡。不断完善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积极探索电话回访、电子问卷调查和门户网站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满意度调查方式,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开展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并通报结果。

16.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以医疗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信用记录数据库,逐步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使用辅药(耗)材,发现有不合理用药、检查等迹象,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持续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结果的监测和运用,将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结果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内容,与医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部署,及时成立行风建设组织机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细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专职人员,把行风建设与医院管理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认真开展督查。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安排,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密切配合。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工作相挂钩,同时实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

(三)及时总结提高。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行风建设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行风建设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完善行风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洞悉不正之风的新动向和新特点,认真研究制订有效的应对措施,努力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灭在成风之前,推动市三院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弘扬卫生计生行业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对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广泛动员全院职工通过自我行动,努力塑造在全社会认可的行风口碑。

附件:1.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科室职责

     

附件1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唐达亮  

副组长:刘隆盛、童志礼、王正马、宋辉、万里

  员:张晓明、段小玲、王胜、郑汉波、胡斌、杨德才、夏黑云、石结林、赵炳星、杨成磊、吴柳娟、汪荣、郭秀、程明霞、方姿、孙丽丽、陈微、常丽莎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医院行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病区、科室加强行风建设;建立行风建设信息报告制度;督促、协调查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有较大影响的医疗行风案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具体负责行风建设日常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安排等工作。

附件2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科室职责分工

  

各病区、科室应当认真履行业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执纪执法职责,积极处理职责范围内行风问题的调查、分析、处理。具体职责如下:

1.医务科承担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和监管工作。

2.院党办负责将行风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3.人事科负责将行风建设纳入人才队伍评价考核,将行风教育纳入从业人员学习计划;指导落实重点部门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规定。

4.财务科负责负责查处相关专项资金的违规使用,以及违规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等问题。

5.后勤保障科负责指导监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与管理,查处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6.办公室负责行风建设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和宣传报道。

7.各病区及其它科室负责本部门行风建设和监管及报告工作。

市第三人民医院行风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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