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09 浏览次数:7519
根据《2023年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网络报名审核通过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00-17:00(中午不休息)。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地点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清溪社区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乘2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到达)。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3年应届毕业生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报考岗位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承诺202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书面承诺等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报考岗位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签署《诚信承诺书》。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书原件。
(二)资格复审由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审核,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专业测试通知书上进一步明确。
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届时,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本公告中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资格复审等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并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考务电话:0566-3386015、0566-3386009、0566-3393895
监督电话:0566-3386002、0566-3393101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