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防治康复知识

发布日期:2021-12-01 浏览次数:4308


精神病是一组严重的精神障碍,常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症状,而病人自己却不能认识精神症状本身是不正常的,不知道自己有哪些精神症状,与此同时工作、学习、社会交往和生活自理能力也严重下降。就如民间说的一些哭笑无常、无端发怒、胡言乱语、行为怪异等精神不正常的“发神经”、“神经病”,它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等。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发病,常呈慢性病程,复发率高、致残率高,如不积极治疗,可出现精神衰退和人格改变,不能适应社会生活,难以完成对家庭和社会应担负的责任。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患者也可以完全痊愈,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精神病同“感冒”、“肺炎”一样,是一种疾病,而且,并非是一种少见的疾病,我国约有1600多万精神病人。

一、如何早期发现精神病人?  

有些精神病人早期常不易被周围人发现。如出现以下症状,请尽早咨询: 

1.性格改变。由活泼、开朗、热情好客变得沉默少语,孤僻独处不与人交往;由注意整洁变得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洗澡,不理发、不更换衣服等等。

2.情感变化。如变得冷淡,与朋友疏远,无故自笑等。  

3.敏感多疑。如认为周围人们互相谈笑是在议论他,讥笑他,一举一动都是针对他的等。

4.脱离实际、沉湎于幻想之中,如“白日梦”

5.行为怪异,如蒙头睡。独自发呆,对空自语,侧耳倾听等。

6.莫名其妙的身体不舒服,强调自己头痛、失眠、易疲劳等。 


、家中有精神病人应该怎么办? 

1.承认现实:由于世俗偏见,家属往往怕丢面子,怕影响病人的前途而不予承认这一客观现实。其实这样既耽误病人诊疗良机,延误病情,同时也加重家庭负担。

2.正确对待: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现实,一方面给病人以情感上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采取积极主动求医行动。  

3.尽早医治:应尽早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治,积极配合医生,对病人进行系统、彻底的治疗,争取理想的疗效。


、哪些精神病人需要住院治疗? 

1.首次发病的确诊为精神病的患者。 

2.精神症状明显,病情较重的患者,如兴奋躁动、有丰富的幻觉妄想、言谈举止异常。  

3.患者的病情严重影响他人或自身安全,如伤人、毁物;自伤、自杀;或到处乱跑,不听家人劝阻和管理,拒绝治疗等情况。  

4.病人神志不清、抽搐,或合并脑炎、肝炎、心脏病等躯体疾患的。  

5.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或药物治疗效果不佳需要系统调整药物时


四、家属怎样照顾精神病人? 

1.坚持系统的药物治疗。一方面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掌握其发病的特点,复发的苗头,药物副反应;其次督促病人遵照医嘱按时按量坚持服药,切忌随意减药停药,药物由家属妥善保管。同时,定期陪同病人到专科门诊复查,并作有关辅助检查。  

2.合理安排好日常生活。督促病人按时起床、刷牙、洗脸、更衣、整理房间、购物、听音乐、做户外活动等,养成良好的生活规律。合理安排病人的衣、食、住、行,饮食应当易于消化、营养合理,忌酒、咖啡、浓茶和盲目吃补品。  

3.营造适合康复的家庭环境。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是慢性精神病人康复的重要外部条件,家属应以和蔼、耐心的态度对待病人,尊重病人人格,生活上关心、体贴他,同时帮助病人正确认识对待疾病,消除悲观情绪,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4.督促病人参加适当的活动。尽量安排病人与社会环境接触的机会,不仅让他们参与家庭事务,还要鼓励多与朋友交往,督促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活动和社会活动,培养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结合病人身体状况、病情许可和兴趣爱好,安排一些文体活动,愉悦身心

    五、如何防止病情复发?精神病的复发预兆有哪些? 

    精神病的复发率高,病情复发给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为了防止复发,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家属要定期带患者来专科医院门诊复查。一般情况下,应一个月复查一次,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就诊。 

2.坚持药物维持治疗。  

3.帮助患者认识疾病的症状表现,理解预防复发的重要意义。  

4.注意发现复发的先兆,及时处理。  

    患者家属如能在早期识别精神病复发的迹象,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常能显著改善疾病的预后。

    常见的复发预兆有: 

    1.睡眠障碍,如入睡困难、易醒、多梦等。  

    2.情绪变化,如病人情绪不稳定,烦躁不安、易发脾气、无故担心等。  

    3.发呆,语言增多或减少、反应迟钝,活动减少、不爱理事、生活懒散。

  4.头痛、头昏、疲乏无力、食欲减退、消瘦等。  

    5.原有的精神症状重新出现。 

6.病人原来主动服药治疗,突然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服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