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6 浏览次数:352 发布者:
根据《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规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确认。请体检对象于2024年12月19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和2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到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人事科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9:00-16:30)。
如体检对象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考生本人需签字),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12月20日,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附件3),做好体检前准备。
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届时,考生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体检通知书》,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本公告中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并取消体检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66-3386015
监督举报电话:0566-3386002,3393101
附件:1.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考生须知
3.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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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 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体检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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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编号 |
专业测试 通知书编号 |
抽签号 |
备注 |
1 |
20241101 |
202411300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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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41101 |
202411300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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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体检考生须知
为准确反映体检对象身体的真实状况,请受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在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经受孕者,事先告之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资格。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便于准确结论。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3
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体检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当天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期间考生须接受体检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医院体检场所。如有携带,须交监督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三、体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体检开始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入体检场所。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无效处理。
五、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满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规定给予体检不合格等处理。
六、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据实收取,由考生自理。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将在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公布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