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2 浏览次数:5864 发布者:
池州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公告
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上线总体安排,我市将停止使用现有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切换上线运行国家(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现将停机切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
2021年11月1日18:00起,停止使用现有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2021年11月13日8:00上线运行新的国家(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
二、暂停办理业务范围
暂停办理全市医保经办窗口业务、网上公共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线上参保缴费除外)、慢性病网上申办业务、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联网结算。
各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医药费用报销、待遇审批、异地就医备案、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等医疗保险业务。同时,在经办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宣传、引导,先收取相关材料,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进行集中补办处理。
三、暂停医保刷卡联网结算事项
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结算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门诊(包括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和门诊统筹)就医、药店购药
暂停医保刷卡联网结算期间,参保人就医、购药时,需先行现金全额垫付相关费用,待恢复新平台医保刷卡联网结算后,持发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就医、购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办理现金退费和医保结算。
(二)住院办理
1.在院办理:定点医疗机构须在2021年11月1日18:00时前,对达到出院标准的在院病人做好出院结算工作;确实需要继续住院的,医疗机构将医院系统中在院医保病人全部转为自费在院,待新平台启用后,重新转回医保结算。
2.出院办理:暂停医保刷卡联网结算期间,医保病人可办理自费出院手续,待新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医院取消自费出院,重新办理医保结算。
3.入院办理:暂停医保刷卡联网结算期间,新入院的参保人员先自费登记,待新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医嘱明细上传等业务。
4.异地就医出院办理:异地就医病人可先以自费方式办理入院手续,待新平台启用后再转医保方式入院;新平台启用后无法办理出院的病人,可办理自费出院手续,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全市各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宣传解释,在医保经办大厅、医院结算窗口张贴公告内容,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办理相关业务,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切换上线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延迟停机或上线时间的,将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0566-2042341/0566-3387887
贵池区医疗保障局:0566-2027538/0566-2027378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0566-2550027/0566-2550036
石台县医疗保障局:0566-6028856/0566-6028005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0566-5030556/0566-5037123
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0566-2821230/0566-2821131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