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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我市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发布日期:2020-01-28 浏览次数:5958 发布者:

【卫生健康】我市积极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根据最新情况,截至2020年1月23日24时,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疑似病例0例。确诊病例患者,女,38岁,贵池区人,2020年1月19日自驾从武汉返回池州。1月22日上午因咳嗽前往市人民医院呼吸科门诊就诊,被留院隔离治疗,经市疾控中心采样检测和省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省专家组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市人民医院已将患者移至负压病房,组织专家会诊救治,患者目前病情平稳。该病例密切接触者10人,根据防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目前我市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做好确诊患者的救治工作,严格按照《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工作重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环节,构建严密的“防、治、救”防线。做好疫情监测、规范疫情报告;强化区域防控,对密切接触者加强针对性防控;根据国家、省、市防控方案,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防护;加强科学宣传,特别是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

市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正值冬春季传染病高发时期,全国部分省、市和我省、我市已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也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过于恐慌、不要信谣传谣。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防控疫情的关键在于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特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官方媒体发布的防控知识。近期尽量减少外出和到人口密集场所活动,减少各类大型公共活动和各类聚餐、聚集活动,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加强对老人和小孩等易感人群的防护,不作往返武汉的出行安排。我市指定市人民医院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区也都指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须及时到医院就诊。(余冰瑶)

本文转载自 http://www.chi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839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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