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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倡议全市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0-09-24 浏览次数:3311 发布者:

尊敬的参保人:

您好!无论您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还是缴纳居民医疗保险,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市广大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办理各项医保业务,我们倡导全市参保人尽快激活和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全国推广应用,是参保人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具有安全、可靠、便捷、唯一等特征。现就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激活对象范围

全市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二、微信快速扫码关注“池州医疗保障”|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三、其它激活渠道方式

打开手机应用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载安装完成后,打开APP,按提示步骤依次操作完成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16周岁以下及家庭中无智能手机的老人无法自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需要监护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APP开通亲情账号添加,添加亲情账户后,可以使用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相关权益,并且可以查询家庭成员的年度医疗费用。

除了通过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渠道激活以外,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申领,也可以通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手机银行相关链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以上所有渠道全程自助进行身份识别认证后激活使用,无需要到政务大厅里领取和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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