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25 浏览次数:170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精神科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12月18日至20日,市三院副院长陈胜华、副院长张晓明携市精神科质控中心及市精神卫生项目办专家,对全市各有关医疗机构开展了精神科质控检查。
检查组对照《池州市精神卫生专业质控中心医疗安全评估表(2024年修订版)》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抽查病历和随机提问等方式,从人员配置、设备配备、科室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风险及指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还对各县级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建设情况和服务能力进行了专题调研。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向各被检医疗机构反馈检查结果,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建议。
展望未来,市精神科质控中心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各相关医疗机构的质控管理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持续提升全市精神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