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大家谈】戴好头盔守交规 别舍“小盔”吃大亏

发布日期:2024-08-02 浏览次数:839

7月14日晚,市民阮海田骑摩托车沿主城区南门环岛绕行,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阮海田腰部受伤、安全头盔损坏。已在池州市中医医院骨科接受治疗的阮海田,每当回忆车祸过程仍心有余悸。他说:“摔倒时头部

撞击地面,幸好戴了安全头盔,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交通事故,2020年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时间按照部署要求,以贯彻《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为契机,围绕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要求,采取抄告通报、严查严管、警示曝光等措施,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全市共现场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13.8万余起。
  日常管理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引导未佩戴头盔人员在执勤现场以转发朋友圈、观看事故警示片、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非罚款的形式进行警示教育,现场教育7万余人次。同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建设共享头盔扫码自助驿站3个,方便忘记带头盔的市民借用。同时,向学生、老人及困难群体赠送爱心头盔6000余个。这些暖心做法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和支持。

 

△7月17日,池州交警在主城区开展“今天就奖你”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活动。

得益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近几年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稳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目前,主城区头盔佩戴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地区头盔佩戴率保持在80%以上。
  如今,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不过还有少数人抱着侥幸或图省事的心理,不戴安全头盔。
  市人民医院急诊部主任、急诊外科主任吴卫东表示,“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或者撞击到车辆及其他物体,极易造成颅内血肿、颅脑损伤等伤害后果。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死亡事故中,大多为颅脑损伤致死。”最近几年,令吴卫东感到欣慰的是,接诊的交通事故伤者严重的颅脑损伤明显减少。

 

来源:“文明池州”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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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