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24 浏览次数:4152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科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全市精神科诊疗行为,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12月22-24日,市三院副院长刘隆盛带领市精神科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相关人员,对各县区综合医院和精神病医院开展了精神科年度质控检查工作。
检查组对照《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和《池州市精神卫生专业质控中心医疗安全评估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抽查病历和随机提问等方式,从科室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同时,还根据《池州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不良执业行为督查。
通过此次检查,对全市精神科发展现状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三院将充分发挥市精神科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挂靠单位作用,积极帮助、指导各县区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和精神病医院共同发展,不断提升我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